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5-10-17
同志们:
今天的会议,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火现场会议精神和叶红专书记、郭建群州长的重要指示,以及全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精神,安排部署全县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,下面,我讲三个方面问题。
一、真抓实干,协同配合,2014年-2015年冬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
2014年-2015年冬春两季,在省、州森林防火办的指导下,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及乡镇的配合下,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里下,我们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各种火险隐患,取得了显著成绩。截止目前全县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起,过火面积6.94公顷,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,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的1‰以下,维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。实践证明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就能克服困难,夺取森林防火工作的胜利。
二、充分认清森林防火形势,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
今年以来森林火灾态势平稳,但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,我们必须超前谋划,主动应对。
第一, 林内可燃物增多,发生森林大火的危险越来越高。随着生态工程全面实施,造林绿化步伐不断加快,森林面积特别是易着火的中幼林大幅度增加,森林的火灾自御能力差,自控能力低,森林防火任务极为繁重。大量草木干枯,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大,林内可燃物越积越厚,一旦着火,极易酿成大灾。
第二, 林区情况复杂,火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。在节假日以及拜祖祭祀活动的时候,进入林地和上坟祭祖人员增多,这些人员防火意识淡薄,野外火源点多、面广,难于管理。
第三,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以及现有扑火装备实用性不高,一定程度影响了森林火灾的及时扑救。目前我县大部分农村的青壮年均外出务工,农村现有人员绝大部分为老人、妇女或小孩,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不能及时有效的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扑救,同时现有的扑火装备由于负重大、需要水源等原因,均不适应山区救火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森林火灾的及时扑救。
对于上述严峻形势和不利因素,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,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。当前,生态文明被提到一个全新的高度,中央和省、州、县相继提出了提出建设“美丽中国”“四个湖南”“四个湘西”“四个花垣”,并且将建设“绿色湖南”“绿色湘西”“美丽花垣”摆在首位,在这种新形势、新要求面前,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。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,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,决不能因我们工作的疏忽造成森林火灾。因此我们一定要按照“预防为主,积极消灭”的方针,认真研究和解决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加强综合能力建设,确保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。
三、强化措施,加强联系,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时效性
当前,我县已进入秋冬干燥季节,森林防火已进入了关键时期,全县各有关部门、各乡镇要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,做到思想不松懈,领导不松手,工作不松劲,措施不松动,全面提高综合防控能力,切实保护好全县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
第一,加强工作领导,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。完善责任机制,县、乡、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,明确防火工作目标和责任,建立县级领导包乡、乡级领导包村、村级负责人包组、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重点区域、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"五包责任制",把责任落实到人。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,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。对领导重视、责任落实、工作成绩突出的,要给予表彰奖励;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,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,组织扑救不得力,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,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、政纪和法律责任。
第二,加大投入力度、落实各项措施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力度,将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、提高防火意识。在原有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意识的宣传工作,进入防火期后,要采取多形式、多渠道、全方位、广覆盖的手段,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,使森林防火工作深入人心,使群众自觉知法守法,维护森林安全,使群众明白用火规范和要求,自觉规范用火行为、自觉加强火灾防范。二是落实值班制度、保障信息畅通。森林防火期内,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,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督促检查,杜绝脱岗漏岗和擅自离岗现象发生,确保政令畅通和自治扑救、出警查处工作及时开展。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确保火情信息及时处置。要严格执行火情归口上报工作,各乡镇在森林防火期内,每日下午五时前,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(电话号码:7228586)有事报事,无事报平安,尤其是发现火情要及时、规范、准确的逐级上报。严禁迟报、瞒报和多头上报、越级上报。对不按程序上报、隐瞒不报,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严肃追究其责任。三是管控野外火源,加强自身建设。森林防火,重在预防。预防的重点,在于管控火源,可以说,管住了火源,就基本控制住了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。因此,我们必须把管控野外火源作为重中之重,尽全力进行管控,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《湖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,严格监管生产性用火,严格管控非生产性用火,尤其要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要部位的巡查守护,加强对林区内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,确保清除森林火灾隐患。对违反规定,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,要依据我县已颁布的禁火令的相关规定,查处到位。同时我们也要重视我们自身的防火队伍建设,各乡镇要建设一支森林消防队伍,对重点区域进行严防死守。用好我们已经聘请的护林员,对护林员实行“五定”管理,即定报酬、定区域、定面积、定任务、定职责。充分发挥护林员的森林防火“先头军”的作用,确保重点部位有人守,每块林区有人巡,发现火情有人报,第一时间通知人员救火,真正做到“打早、打小、打了”,同时各乡镇要加强对护林员督促工作,对失职、渎职的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,严肃处理到位。四是完善应急预案,加大打击力度。各乡镇要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,结合自身森林火灾的特点及实际情况,坚持以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,细化扑救应急预案,强化细节安排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,要进一步规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流程,实现准备充分、反应及时、决策正确、措施有力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要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,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进行应急处置。做到组织指挥到位,人员物质到位,技术支持到位,后勤保障到位。确保火势不扩大,不成灾,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。}
同时,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力度,做到发生案件一起,侦破一起,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,同时,要在广播、电视台、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,达到“处理一个、警示一片、教育一方”的良好社会效果。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县的青山绿水,维护生态平衡,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涉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比如滥砍滥伐和非法经营、加工林木等。还要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,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对捕杀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。
同志们,森林防火责任重大,做好森林防火工作,保护森林资源,维护生态安全,是党和人民的重托。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,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、长期性、复杂性和艰巨性,为推进“绿色花垣”建设、推动科学发展、建设生态文明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,做出新的更大贡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