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bile38365-365  > 政府信息公开  > 依申请公开

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5-06-26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

   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填写《mobile38365-36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向本局提出申请,本局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和答复。

 

    一、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型

    (一)应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府信息;

    (二)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(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)。

     1、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:

    (1)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发展战略、发展计划、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;

    (2)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;

    (3)规章、规范性文件集其它政策措施;

    (4)政府的机构设置、职能和设定依据;

    (5)政府行政审批项目;

    (6)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;

    (7)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。

    2、财权方面的信息:

    (1)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,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情况;

    (2)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;

   
     3、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:

    (1)本局领导成员履历、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;

    (2)公务员录用、选拔任用、评优评先的条件、程序及结果。


    4、其它政府信息:

   (1)行政行为的依据;

   (2)行政行为的程序;

   (3)行政行为的时限;

   (3)救济途径和时限。

    (三)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

    1、个人隐私;

    2、商业秘密;

    3、国家秘密;

    4、在审议和讨论中的政府信息;

    5、法律、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。

  二、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

   
    (一)申请



  1、网上申请;



  2、书面申请。



  (二)受理机构



  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(县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),咨询电话:0743-7225513、传真号码:0743-7225513,通信地址: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574号,邮政编码:416400,咨询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


  (三)申请步骤



  1、提出申请



  申请人可以填写《申请表》提出申请。《申请表》可本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网站下载,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领取。《申请表》复制有效。



  个人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

  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、内容真实有效。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、明确;若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

  2、递交申请



 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,也可以通过信函、电报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《申请表》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"政府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"政府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;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"政府信息公开申请"字样。



 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。



  (四)办理步骤



  1、审查。本局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。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;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不完整、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,要求补充或更正。



  2、登记。本局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,即时登记受理。



  3、答复。根据申请内容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。若因正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,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,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15个工作日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。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,可以分别处理,分别答复。



  4、收费。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费用。



  三、监督方式


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局监察室投诉。监督电话7:037225513,传真号码:07437225513,通信地址: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79号,邮政编码:416400,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、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。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


 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。

信息来源:mobile38365-365管理员 | 责任编辑:mobile38365-365管理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