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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枯死木清理工作的通知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7-06-16


 

各乡镇林业站:

  根据我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紧级形势和《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(2016-2020)》要求,为进一步加大松枯死木清理择伐力度,确保做到"发现一株,清理一株",消除松材线虫病发生隐患,有效防控疫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加强监测,查明枯死原因

各乡镇林业站要切实抓好松枯死木监测普查工作,每年除做好松材线虫病春、秋季普查外,要及时组织护林员开展松枯死木季度调查与月度巡查,及时摸清本辖区松枯死木的分布数量,查清枯死原因,按类型分别统计株数,拍摄有关图片资料存档。对不明原因或疑似染疫症状的松枯死木;及时上报局森保站。当前,各乡镇林业站务必在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的基础上,认真、细致、全面地组织开展一次松枯死木清理,确保松枯死木清理工作不留死角,不留盲区。

  二、落实责任,加大清理力度

及时清理松枯死木是防控松材线虫病的一项有效措施。我县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,建立县、乡、村三级监测预警体系。一是村级护林员把将枯死、濒死松树调查上报工作纳入护林员管护职责;二是乡镇林业站做好护林员工作指导和上报数据的统计,建立档案,并跟踪观察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同时,要加大对运入本辖区内松木及包装材料的检疫监管力度,对非法调运、经营和加工利用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以予以严厉查处。三是县林业局森保站根据监测数据,组织集中清理(当年10月至翌年3)与常年清理相结合,及时清除的有松枯死木,同时做好各乡镇上报可疑问题的复查工作。

  三、 严格监管,确保清理质量

采伐清理的松枯死木原则上应就地集中烧毁或采取熏蒸除害处理,伐桩高度必须控制在5cm以下,1cm以上松枝桠必须集中烧毁。确需安全利用的松枯死木,林权所有者必须签订《松枯死木安全利用承诺书》,须运往县林业局认定有加工能力的企业进行旋切、切片、热处理或化浆造纸处理。森保站须建立松枯死木清理台帐,定点加工企业须建立收购加工松枯死木台帐。

  四、强化保障,建立补助机制

县林业局多层次、多渠道筹措松枯死木清理专项资金,以满足松枯死木清理的实际需要。对实施松枯死木清理取得成效的,给予适当资金补助。

  五、重视宣传,提高防疫意识

各乡镇林业站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形式,广泛深入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,普及松材线虫病的防治知识,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,引导群众参与松材线虫病普查及松枯死木清理工作。

  六、其他要求

此次松枯死木清理工作时间安排在615日至810日,县林业局对各乡镇松枯死木清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。各乡镇林业站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开展松枯死木清理工作,建立松枯死木影像台帐档案,并于88日前上报松枯死木清理工作总结。(联系人:晏明光,13974311325)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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